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,规范财政财务行为,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,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,合肥经开区财政局突出监督“三强化”,切实推动财政监督工作有序有效开展。
一是强化基础监督。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,督促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、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进行日常监督,不断优化单位内控制度,提高财会人员的责任担当意识、廉洁自律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。
二是强化专项监督。针对实施重点项目和资金体量较大的预算单位,会同资金主管部门对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,实行预算绩效管理评价,确保“花钱必问效、无效必问责”的要求落到实处。
三是强化内部监督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,强化财政系统内部监督。由各牵头处室对照监督计划,对相关处室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针对问题及时检视整改,完善制度建设,强化制度执行,推动工作落实,由上到下、由内向外推动财会监督体系建设。(李志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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